西安注册公司_代理记账_选联创财税(慧算账西安分公司)
 
 
180-4900-5268
西安注册公司,西安公司注册,西安代理记账,公司注销 > 新闻资讯 > 企业快讯 >
企业快讯注册公司最新资讯注册公司常见问题财税大讲堂

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

更新时间:2019-05-06 15:26点击次数:
据财政部官网消息,4月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指出,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以下称第三方防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同时,《公告》还明确,第三方防治企业是指受排污企业或政府委托,负责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包括自动连续监测设施,下同)运营维护的企业。而且,这类企业还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具有1年以上连续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实践,且能够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三)具有至少5名从事本领域工作且具有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或者至少2名从事本领域工作且具有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

  (四)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营服务的年度营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五)具备检验能力,拥有自有实验室,仪器配置可满足运行服务范围内常规污染物指标的检测需求;

  (六)保证其运营的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使污染物排放指标能够连续稳定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

  (七)具有良好的纳税信用,近三年内纳税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C级或D级。

  此外,《公告》还指出,第三方防治企业可自行判断其是否符合上述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享受税收优惠,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另外,税务部门依法开展后续管理过程中,可转请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核查,生态环境部门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相关核查工作,具体办法由税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制定。

  此公告执行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友情链接: 西安代理记账 西安公司注册 西安注册公司

关注联创财税公众号

代理记账公司【联创财税】

总机:180-4900-5268

企业邮箱:info@sxlccs.com

地址:总部:西安市太白南路与丈八路交汇(都市之门向西300米) 雁塔 高新 莲湖分部:西安市科技路10号

慧算账西安分公司|陕西联创财税研究院
领先的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共联 共创,创业路上联创财税与您同行!)Copyright@2008-2018 联创财税 陕ICP备16017394号